承德经济适用房申请中,5月底提交,你准备好了吗

胡椒妹 2017-05-26 14: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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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承德市住房建设部发表了承德市新一轮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及补充规定。 随着房价的不断,承德市的房价可能已经超过了承德一般市民的经济生活,此时经济适用房则是一个承德市民解决购房刚需的好机会。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提供的具有社会保障性的商住房。因此经适房的申请标准必然比较严格,在5月底申请结束

本月,承德市住房建设部发表了承德市新一轮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及补充规定。

随着房价的不断,承德市的房价可能已经超过了承德一般市民的经济生活,此时经济适用房则是一个承德市民解决购房刚需的好机会。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提供的具有社会保障性的商住房。因此经适房的申请标准必然比较严格,在5月底申请结束,你准备好了吗?

 

一、房源信息

(一)万华CD区经济适用住房小区

1、项目坐落:双桥区西大街四人沟地段

2、销售房屋套数:147套

3、销售价格:较高基准价格5208元/m2(承价字【2012】117号),此价格为预售价格。

万华CD区售楼联系电话:2097777

(二)偏岭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一期

1、项目坐落:双桥区大石庙偏岭地段

2、销售房屋套数:65套

3、销售价格:较高基准价格3750元/m2(承价字【2011】109号),此价格为预售价格。

偏岭小区售楼联系电话:  202611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双桥区城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一年以上(含一年);或具有非双桥区城市户口且在双桥区或高新区内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含双桥区、高新区居住证持有人);

2、双桥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线1倍以下(双桥区2016年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168元);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家庭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因目前申请购买保障房家庭已多于现存经济适用房数量,从即日起不再受理购房申请。

三、相关事宜

(一)申请时需提交的材料

1、双桥区城市户口家庭递交申请时应同时递交以下要件(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核查,提交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复印):

(1)《承德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表》;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状况证明,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4)婚姻证明;

(5)申请人免冠一寸照片2张;

(6)其他须提供的材料。

2、非双桥区城市户口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除提交上述排名前列项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连续一年以上的基本养老保险;

(2)户口所在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是否享受住房保障情况证明及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3、退伍和转业军人申请时,须提交市军转办提供的符合安置条件的证明,并提供由市军转办和所在单位(无单位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住房和家庭收入证明。

(二)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家庭(含单身家庭)为单位,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家庭申请人年龄应满22周岁且年可支配收入为45000元以下。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协议(公证机关公证的)或法院判决书,离婚时间在三年(含三年)以上且离婚协议或法院将原房产判给对方的视为无房。退伍和转业军人不受户口年限和收入条件限制。申请家庭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历史上属个人所有的一切住房(含已经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以及租住政府直管和单位管公有住房。申请家庭的资产(含商业用房、银行存款、有价证券、股份投资、车辆等)超过20万的、家庭拥有购买原值10万元以上机动车辆的不得申请。

(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的收入、资产状况证明,由申请人向双桥区民政局提出审核申请,双桥区民政局审核后直接向我局出具低收入家庭资格认证书(或表)。相关申请表格,由申请人到双桥区民政局领取,并按规定程序申请审核。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和相关部门应如实出具相关材料和证明。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以及出具虚假证明的,部门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对申请家庭进行审核时,需核查家庭的住房状况、资产状况、机动车辆拥有情况等,申请家庭的相关信息将在媒体和网络上进行公示。

 

五、截止日期

已领取申请表家庭要于2017年5月31日前将相关申请资料交到保障科,过期不予受理(如在此日之前收卷满120份,将提前结束收卷日期)。待对申请购房人相关审核结束后,经核对如有剩余房源再发布申请公告,继续受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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