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高新区300 套保障性住房可以申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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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高新区第二批保障房配租工作正式开始,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可以进行申请,此次拟分配套数为300套。
据了解,企事业单位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承德高新区内注册并在高新区年纳税300 万元(含300 万元) 以上的企业。成立时间不足1 年的,属《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高新区支持重大战略性产业发展实施办法和承德高新区重点产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规定的重点企业,年纳税额可不受限制,但第二年申请继续使用时,纳税额需满足条件限制。小微企业、双创企业在承德高新区内注册的,成立时间不足1 年的,经承德高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批准,年纳税额可不受限制,但第二年申请继续使用时,纳税额需满足条件限制。承德高新区区内的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
在个人方面,城镇低保家庭、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可继续申请承德高新区2017 年保障性住房承租资格,申请条件参照《承德高新区2017 年第排名前列批保障性住房承租资格通告》。未满18 周岁;涉及拆迁的已安置住房或货币安置的;无行为能力的一人户;长期(每年六个月或连续三个月) 在外地生活和工作的,不予配租。
据悉,保障性住房2017 年平均租金标准定为7 元/m2/月。根据房屋品质和朝向,2017 年一类房屋租金标准为8 元/m2/月,二类房屋租金标准为7 元/m2/月,三类房屋租金标准为6 元/m2/月,每年缴纳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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