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产权房与小产权房的区别何在?拆迁安置房与小产权房的区别?

华网三农 2017-11-20 14: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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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权本来是不分大小,只有一种定义,但由于我国的一些特色,形成了社会上一些约定成俗的说法,对“大产权房”和“小产权房”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解释。注意事项简单的说,国家发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通常称"房本")的叫大产权房。

房产权本来是不分大小,只有一种定义,但由于我国的一些特色,形成了社会上一些约定成俗的说法,对“大产权房”和“小产权房”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解释。

注意事项

简单的说,国家发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通常称"房本")的叫大产权房。而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也就是说在农民的集体土地上,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以证明其权属,并没有国家房管部门的盖章,这种房屋被即小产权房。我国的土地制度是土地国有制,也就是说我国的所有土地的所有权主体只有两种:一是国有(政府职能部门代表国家管理).另一种是集体所有, 是村民委员会等组织(俗话称"大队"或"村里"等称呼)成员集体享有的土地所有权,这种所有权在法律上除不可买卖以外,出让和出租也受到很多条件的制约.因此也就为产生了大产权房与小产权房。

小产权即不完全产权,只包括房屋的使用权,它与大产权的本质区别在于土地使用权。通俗的解释,买的房再转让时不用再交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再转让时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 而农村的“小产权”房屋(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主体是有很严格的限制的,不是任何主体都有资格购买的。而大产权即完全产权,包括房产使用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大产权的房屋在进入二级市场时,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和收益收成。

小产权、大产权如何区别?大产权房也有风险!

小产权房和大产权房有本质的区别。买小产权房不靠谱,买大产权房就没有问题了吗?国家明文规定小产权房不能上市交易,为什么?小产权房和大产权房究竟有什么不同?购房者买大产权房就真的没有问题吗?

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的房产证由乡镇政府颁发,职工并没有实际的产权。

小产权房的建设用地一般是归乡政府集体所有,并且这类房产只能由这个乡的村民购买居住。

职工想要转让小产权房的话,必须在购买五年之后才能够进行。

购买小产权房之后,若要再转让,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否则便不能够上市交易。

大产权房

大产权房的房产证由国家颁发,被国家认可和接受。

大产权房的用地是由国家(也就是当地政府)划拨或者转让的,销售对象可以是任何人。

职工可以自由出售或转让大产权房,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购买大产权房之后,购买者可以自由进行使用、出售或转让,不用补缴任何费用。

小产权房不能买

小产权房缺“五证”,没有完整的产权,不能办房产证,也不受法律保护。

有些小产权房与国家规划冲突,拆迁时,不会得到政府的拆迁补偿。

小产权房建造成本低,售后管理差,购房者的生活质量难保证。

小产权房没有产权证,不能抵押或者上市转卖。

小产权房不能在房管部门备案,所以不能获得抵押他项权利,不能进行抵押贷款。

大产权房也有风险!

大产权房存在缩水风险,购房者也应尽早预防。我们知道,大产权房也有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而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之日起开始计算的,而地产开发的周期一般较长(一般从拿地到交房入住需要2-5年甚至更久),因此购房者到手的产权一般会缩水几年.

一般70年产权的房子实际使用年限也就60多年,一些50年、40年产权的房子使用年限更短。因此,购房者在购买房子之前,一定要咨询项目的拿地时间,而不仅仅是交房时间。

拆迁安置房与小产权房的区别

一、拆迁安置房与小产权房的概念

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

实践中,开发商为了实现盈利目的,在安置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往往会超过安置所需房屋数量,并在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将剩余房屋对外出售,则该部分房屋严格来讲,已不再属于拆迁安置房的范畴之内,而是与普通商品房一样可以直接对外出售,上市进行交易。

小产权房:则是相对于全产权房的一种俗称,是指国家不予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建造并向外出售的房屋。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3条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开发商若未对土地性质进行转换,则不能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因而出售该种房屋的行为违反国家关于集体土地的相关管理规定,无法取得国家颁发的房产权属证明,则被俗称为“小产权房”。因此“乡产 权房”非法定意义上的商品房,一旦购买,不但无法取得国家发放的房地产权属证明,且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也难以保障。

二、能否取得房产证

拆迁安置房:因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

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因违背国家法律规定而无法取得房产证,实践中,很多地区的小产权房都有由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该种房屋亦被俗称为“乡产权房”,根据现有法律规定,有权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的机构应是县级以上房屋土地主管部门,而乡(村)级政府或其他机构无权制作颁发产权证,所以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只能证明买受人对该套房屋享有使用权,而不能产生确认买受人对该套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法律效果。

三、购买风险

拆迁安置房:对于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法律风险,则主要分以下两种情形来看:

1、 出卖人未取得安置房的产权证的。

购买出卖人未取得产权证的安置房具有较大法律风险。排名前列:出卖人是否有权出卖该套房屋难以确定,在缺乏房产证这一最直观的权属证书的情况下,买受人很难判断出卖人是否是该套房屋的所有人,如果出卖人无权处分该套房屋,则双方之间的买卖协议也可能因此导致无效;第二:变数较大,在签订买卖合同到取得房产证这一期间内,出卖人可能会因多种因素而选择解约,买受人亦无法依据双方间的买卖协议而强制要求出卖人履行过户手续,往往最终仅能依据合同追回已付购房款项和违约金;第三:无法明确房屋土地性质,如为划拨用地,则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买受人还需在符合当地拆迁安置房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交纳土地出让金,增加购房风险。

2、 出卖人已取得安置房产权证的。

在该种情形下,购买安置房的风险相对较小,但买受人仍应对售房者是否拥有完全产权,房屋土地性质以及当地政府是否对于拆迁安置房上市交易的限制规定进行审查了解,并在购房合同中对于交房时间、办证时间、土地出让金以及税费的承担等关键环节进行明确约定,从而将购买拆迁安置房的风险控制在较低限度。

小产权房:因小产权房无法取得房产证,购房者仅能通过购房协议取得房屋使用权,而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故购买小产权房存在极大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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