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只有TA的名字,离婚后还有你的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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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式离婚中,
房产如何分割是较为重要的问题之一。
很多人担心,若房产证上只有对方的名字,
离婚后自己是不是分不到房子。
夫妻一方取得房产的情况
根据婚前出资情况、房产证上的姓名,
离婚后的房产分割情况也会随之改变。
以下这些情况下,
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归该方一人所有。
1
婚前一方全款买房
不管是个人买房还是父母出资买房,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
婚前交首付
登记在一方名下
这种情况,在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出首付款的那一方,而且由该方继续支付剩余的房贷。对于两个人在婚姻期间共同还贷的部分,包括本金、利息还有房子的增值,则由该方对另一方作出补偿。
3
准夫妻共同出资
登记在一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若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另一方的前提下,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
4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
登记在一方名下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双方分割房产的情况
但是,也有一些情况下,
即使房产只登记在一方名下,
另一方也是拥有房产所有权的。
1
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
这种情况,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2
双方父母出资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除了以上情况,现实生活中还有房产证上有第三方(如父母或子女)名字的情况。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
1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2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最后,小编要啰嗦一句
婚姻不易,请大家且行且珍惜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